休一职党字[2014]01号
各处室:
经校党支部研究决定,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组,全面领导本支部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相关事宜。人员组成如下:
一、领导组
组 长:汪茂庆
副组长:吴排兴
成 员:汪丽庆 汪小峰 盛立和
二、办公室
主 任:吴排兴
副主任:方向辉
中共休宁县一职高支部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