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委、县政府联合做出关于表彰第十届休宁县文明单位的决定,全县共有57家单位荣获表彰,教育系统的县教育局、休宁中学、海阳二小、县一职高、海阳一小、万安小学等6家单位均在表彰之列,表彰总数居各系统之首。
近年来,县教育局及各中小学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积极开展“我以休宁教育发展为本”、“强师德提师能”、“学雷锋活动月”、“十八大精神学习月”、“党是阳光我是苗”、“红领巾心向党”、“红红火火过大年”、“日行一善”、“美家园清垃圾”、“改陋习、除污物、美校园”等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坚持以活动为载体,不断加大机关和学校文明创建工作力度,提升文明创建工作水平。
县教育局高度重视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机关作风建设,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文化素质、业务素质、道德素质、工作能力和政策水平,强化服务意识,出台并严格执行了《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规范》16条;重视学校内部管理特别是教师队伍管理,坚持把提高教师队伍文明素质作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从教师队伍思想实际出发,着重围绕党风廉政、职业道德、公民道德等内容深入开展师德教育活动,出台了《强化学校内部管理,规范教职工行为若干规定》20条,细化措施,加强督查,大力倡导文明新风,严肃查处教师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树立教师教书育人良好形象。
各学校不断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学雷锋、树新风”、“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和“弘扬新风、拒绝赌博”等系列教育活动,坚持上好法制安全教育课,认真开展法制、安全宣传月活动;坚持校务公开制度、教代会制度,健全信访工作机制,保持了教育系统内部的和谐稳定;重视校园卫生保洁工作,加强学生文明卫生习惯养成教育,校园环境卫生状况大有改观。
由于思想重视、措施有力、工作扎实,我县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终于喜获丰收。(程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