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教职成[2012]7号
关于开展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德能双优”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中职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团省委《关于印发<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能双优”学生评选办法>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11〕21号)规定,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学生表彰奖励覆盖面,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校风、学风建设,决定在我市开展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德能双优”学生评选,希望各中职学校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并于5月10日前将学生推荐登记表、汇总表报市教育局职成科(邮箱:zqh318@163.com)。
一、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原则上在二、三年级学生中评选)。
二、评选条件
1、职业道德优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品德高尚,意志品质坚定,具有创新精神和开拓意识;具有优良的职业道德修养,热爱专业,具有敬业精神,诚实守信,文明礼貌,在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身心健康。
2、职业技能优
自觉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积极参加各项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活动和职业技能比赛,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知识运用能力,文化知识水平良好,专业技能水平优秀。
三、评选程序
1、学校推荐。根据“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经班级民主选举、学校审查、公示等程序后确定省“德能双优”学生推荐名单报市教育局。
2、市教育局对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集中审定后汇总报送至省教育厅职成处。
3、省教育厅、团省委联合审定后公布中等职业学校“德能双优”学生名单。
附件:1、黄山市中职学校“德能双优”学生推荐人数(休宁一职高为:6名)
2、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能双优”学生推荐登记表
3、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德能双优”学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廿七日
附件1:20120331051527562.xls
201203310515164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