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安徽省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德能双优”学生的决定
皖教职成〔2011〕11号
各市教育局、团委,省属中专学校: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能双优”学生评选办法>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11〕2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学校推荐、市教育局和团市委联合审查上报等程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省教育厅、团省委研究决定,授予戈东东等1932名学生“安徽省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德能双优学生”称号,并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学生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开拓创新,力争再创佳绩。希望广大中职学生向受表彰的先进个人看齐,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争取在德智体美各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各中职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受表彰学生的先进事迹,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加强德育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为我省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培养出更多的技能型人才。
二0一一年七月一日
附件:安徽省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德能双优”学生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