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教基[2010]27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黄山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09至2010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结束工作的通知》(黄教基[2010]34号)文件规定,2009年至2010学年度于2010年7月4日结束,暑假从7月5日开始至8月31日结束。新学年于9月1日至2日开学报名,9月3日正式上课。现将本学年度结束工作及假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校要认真做好各级各类的复习考试工作和安全自查工作。中小学生学年末考试结束后开始放暑假,并安排好时间发放学生成绩报告单和布置在暑假期间学生的生活、学习等各项要求。要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对广大教职工和青少年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德育、爱国主义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特别要做好假期间的中小学生预防溺水教育、交通安全教育、防暴力教育。
二、各校要认真总结一学年的工作,研究提出新学年的工作计划。
三、各校在假期间要认真执行省规范办学的规定和省、市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切实做到规范招生行为,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新生的入学率和高中阶段新生的到校率。
四、假期间各校要切实落实专人值班保卫,明确安保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安全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假期间校园安全。各校暑假值班安排表(含名单和电话、职责)于7月5日前报教育局基教股。
五、各校要认真安排好教师的培训与研修,精心安排好高中阶段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和初中、小学学生的社区教育活动,做一些实践性作业,组织开展好暑期读一本好书活动。
六、为确保师生的法定休息时间,各中小学所有年级都不得提前上课或补课、变相收费补课。严禁将校舍出租给社会机构或个人组织补课。一经发现违规的办学行为甚至造成安全事故的,将追究校长的责任及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作出相应的处分。
七、高三年级确因大型活动耽误课时,确需补课,报教育局批准后,学校可安排适当的时间进行补课,但补课的时间不得超过因大型活动耽误的时间。
八、各校要继续抓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创建无流生班级活动。从新学年开始,全县各普通中小学起始年级和非起始年级全部实行学籍电子化管理,各校要做好各年级的信息搜集工作,以确保9月下旬逐级上报学籍信息。
九、各高中阶段学校要对新生开展时间不少于一周的军训活动。有条件的初中学校也可开展军训活动。各高中学校于9月15日前将军训工作总结报送市教育局基教科。
十、各校不得提前放暑假,也不得延期开学,更不得开学后因准备工作不充分擅自放假不上课。
十一、新学期开学校长会议定于8月24日9时在状元食府召开,不另行通知。
休宁县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