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度中职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和省级培训需求调查的通知
皖教秘师〔2010〕13号
各市教育局、省直有关部门,省属中专学校: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统一安排,2010年我省拟选派200名专业骨干教师参加国家级培训,遴选1500名专业骨干教师开展省级培训。为做好今年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和省级培训工作,现将培训需求调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至各市教育局、省直有关部门、省属中专学校的国家级、省级培训计划,是依据安徽省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数据编制的。各市教育局、省直有关部门、省属中专学校在做培训需求调查时,可按照计划数(见附件1)上浮10%的比例进行。
二、推荐参加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的对象,应是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或实习指导课教师,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务;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工作责任心强;原则上从事职业教育教学时间不少于5年,年龄不超过45周岁。已参加过国家级培训的教师,不得再次推荐参加。
三、推荐参加省级骨干教师培训的对象,应是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或实习指导课教师,具有初级以上教师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推荐人选应面向教学一线,向“双师型”教师、紧缺学科教师、转岗教师倾斜。已参加过国家和省级培训的教师,不得再次推荐参加。
四、开展国家和省级专业骨干教师培训工作,对我省建设“职教大省”、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比例达到60%以上这一目标,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厅已将其列为我省考核各市年度主要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希望各地各校高度重视,认真完成今年的国家和省级培训任务。
五、为增强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请你们结合本地区、本行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现状和发展规划,及时做好培训的需求调查工作,并认真填写国家级和省级培训专业需求情况调查表(附件2),于3月30日前一式两份报到我厅师资处,并将电子版发至sfc@ahedu.gov.cn。联系人:张晓晴、金智。电话:0551-2849194,283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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