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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一职高“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评选方案

[日期:2010/5/8 12:31:46] [字体: ]

休宁一职高“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评选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表彰先进,培养学生干部成长,以及让学生干部有努力方向,进一步促进学生干部思想品质、组织能力、工作能力和自我素质的提高,带动全体,使广大学生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做有先导,我校特制定三好、优干评选条例:

  第一部分  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

  (一)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热爱集体、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

  (二)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他人,待人诚恳礼貌,具有健康的心理品质,德育操行评定等级为“优秀”。

  (四)法制观念强,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二、学习好:

  (一)学习目的明确,有勤奋刻苦精神,学习态度端正,勤学好问,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能较好的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优良。

  (二)积极参加各种课外兴趣小组活动,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成绩优良:各科考试及格,期末考试各科成绩均在80分以上(以百分制算,包括体育成绩。)

  凡有特殊贡献者可破格优先参评(如在市级以上竞赛获奖或课余爱好有明显成绩者)

  三、身体好:

  (一)上好每节体育课,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课外文娱活动,认真做好早锻炼和课间操。(无逃操、旷课现象)

  (二)热爱劳动,有良好的劳动习惯、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具有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精神。

  (三)积极参加体育活动,体育合格,体育成绩良好。

  四、三好学生评选人数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15%

  第二部分  优秀班干部(含优秀团员、优秀护校队员、优秀见习生)评选条件

  一、思想品德素质高,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关心时事政治,政治上追求进步,无不良行为,严格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热爱学校,热爱班级,集体观念强,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各方面能以身作则,富有团结协作精神,积极组织和引导同学参与学校各项活动并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热心为集体工作,为同学服务,勇于锻炼自己。有开拓进取精神,严以律已,宽以待人,遵守学校各种规章制度。在班级和部门中工作突出并有突出事例。

  四、有创新、竞争意识,工作大胆,敢于负责,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所在班级和部门有良好的作用或明显的进步,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五、当好学校和班主任的助手,经常向班主任及各相关部门汇报、请示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圆满完成所承担的任务,为争创“优秀班集体”、“文明班”做出贡献。

  六、及时向所在班级和部门传达学校、年级、班主任、团支部的工作布置,能主持正义,敢于抵制和揭发不良风气。

  七、德育操行评定为优秀,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良好。

  八、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课间操积极参加,从不无故缺席并表现良好。

  九、自觉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坚决服从管理。勤学好问,工作兢兢业业,出满勤满负荷工作。

  十、优秀干部评选比例为班级干部部分的10%

  第三部分  评选办法

  一、评选工作由班主任主持。先由班级民主初评,凡符全以上条件的均可作为候选人被提名,组织全班同学进行评议、推荐,最后班委会研究确定选送名单。

  二、各班推荐的“三好学生”、“优秀干部”正式填表上报政教处。政教处、学生处、教导处和校团委联合审批。

  第四部分  表彰与奖励

  一、“三好学生”、“优秀干部”每学期评定一次并登录学校网站表扬,召开校表彰大会予以奖励。

  二、获“三好学生”、“优秀干部”称号的学生由学校统一发给荣誉证书、奖品,并记入学籍档案。

  三、从中推荐省、地、市“三好学生”和“优秀干部”的人选。

  四、优先参加学校组织的或推荐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参观、学习等活动。

  第五部分  注意事项

  一、评选必须严格按照条件,宁缺毋滥。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三好学生和优秀干部:

  (一)严重违反《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者。

  (二)犯有错误,不接受教育者。

  (三)无故旷课者、考试作弊者。

  (四)团员无故不参加团组织生活者。

  (五)受处分者。

  三、若各班符合“三好”、“优干”条件的人数超过规定比例的,则择优评取:若各班达到“三好”、“优干”条件的人数少于规定比例的,应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评定。即多不超,少不补。

 

 休宁一职高政教处

二〇一〇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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