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两部门日前就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出台意见,要求各地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意见》,认真做好中职学校班主任的配备和选聘工作,严格中职学校班主任任职资格和条件,加强中职学校班主任管理。
意见强调,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是重要的育人工作,在学校实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沟通学校、家庭和用人单位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对于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提高中职学生管理和德育工作水平,促进中等职业教育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见要求,中职学校每个班级必须配备一名班主任,班主任应由取得教师资格、思想道德素质好、业务水平高、身心健康、经过相关培训的教师担任。学校根据需要可以配备助理班主任。学校应完善班主任日常管理制度,建立班主任工作档案和考核机制,定期组织对班主任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用(聘任)、奖励、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
意见要求,各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将中职学校班主任培训纳入教师全员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县级班主任培训。教育部负责对全国中职学校班主任培训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对全国中职学校班主任培训工作进行协调和质量监控。学校要制定本校班主任培训计划,初次担任班主任的教师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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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