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下午,休宁县一职高按照“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举办了签“创先争优”公开承诺书、授“党员干部示范岗”仪式。
每位党员公开承诺: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定党的理想信念;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立足岗位做贡献;牢记党的宗旨,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弘扬高尚师德,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终身学习,不断提高为师生服务的水平,公开接受党组织的考核,接受全校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休宁县一职高校长、党支部书记江忠贤在仪式上为“党员干部示范岗”授牌,并进一步强调,“党员干部示范岗”要确实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做好学校各项工作,党支部要结合学校实际,按“活动实施方案”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创先争优”主题教育活动,推动党建工作的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