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休创先组发[2010]6号《关于在全县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休教党字[2010]17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扎实有效地抓好在全县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现将休创先组发[2010]6号《关于在全县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领会,切实贯彻执行到位。
中共休宁县教育局委员会
二0一0年六月十六日
关于在全县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党组织和党员中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扎实有效地抓好在全县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下简称“学校创先争优活动”),根据县委办公室《关于转发<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休办〔2010〕17号)精神,结合我县学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学校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把休宁建设成为全市文化产业发展的典范,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样板,城乡统筹发展的先锋”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以“均衡、公平、科学、和谐”的理念推进教育的全面协调发展;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增强为全县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服务的能力,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二、学校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要求
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是我县教育战线的最基础部分,与促进教育发展、社会和谐密切相关,认真组织开展好学校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尤为重要。要深刻认识在全县学校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大意义,按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准确把握“实行分类指导、突出实践特色、激发内生动力、注重继承创新”的原则,结合我县学校实际,以“锻造高尚师德,创造新的业绩”为主题,开展提高教师业务能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各中职、中小学(含民办学校)党组织都要从本学校的实际出发,提出有鲜明特点的活动主题和符合实际的活动目标,牢牢把握活动大方向,在“提高工作水平,推动科学发展;创新体制机制,激发创造活力;加强行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强化宗旨意识,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发挥堡垒作用”五方面求实效。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取得实效。
(一)提高教学水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实际进一步理清学校科学发展的思路和举措,深化教育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促进教育发展上台阶。
(二)构建和谐校园。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师德师风教育,营造崇尚先进、积极向上的校园风气。及时了解师生思想动态,切实维护学校和谐稳定,努力创建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和谐校园。
(三)服务师生员工。学校党组织和党员要牢固树立服务师生、服务社会意识,普遍推行党组织和党员联系、帮扶困难师生的办法,努力解决师生员工最迫切、最集中的实际问题,进一步融洽师生之间、学校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四)加强基层组织。进一步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强化组织功能,创新活动方式。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注重通过学习型党组织的建设来推动工作,提高我县在教育改革发展中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学校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
学校要紧紧围绕推进教育全面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总目标,以创建“五个好”(即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紧紧围绕推进教育全面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总目标,坚持从本学校实际出发,重点以推进教育改革、做好教书育人、提高办学质量、加强队伍建设、建设和谐校园等为主要任务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使活动更加贴近师生、贴近工作实际。
学校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重点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向党的十八大献礼两个重大节点展开,分四个步骤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0年5月)
一是动员部署。各学校要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搞好宣传发动。二是制定活动方案。各学校党组织要采用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加强调研,听取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对党组织和党员参加活动提出明确目标和具体要求。要把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人人有激情,时时在状态”主题实践活动与师德师风建设结合起来,进行公开承诺,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三是组织学习。各学校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当前要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在科学发展观总结大会上的讲话和省、市、县委“创先争优活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深化认识,积极投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
第二阶段:全面推进(2010年6月—2011年6月)
各学校要按照县委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其他经常性工作,使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要不断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进一步解决影响和制约教育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要通过推进教育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科学选拔干部机制,使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境界明显提升,思想工作作风明显改善;要通过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活动,推进教育改革创新的能力明显提高,全面提升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和质量的新跨越;要设立党员示范岗、大力开展党员志愿服务、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师德标兵”、党员教育关爱进万家等活动。通过适时评议,有序推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把党的组织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源,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第三阶段:深化提升(2011年7月—2012年6月)
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提升整体工作水平。主要通过党员示范岗、“优秀共产党员·师德标兵”等评比树立先进典型,并通过对照先进典型,对照工作标准,查找自身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制定跟进、赶超的具体措施,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
第四阶段:总结完善(2012年7月—党的十八大召开前)
通过认真总结经验,举办创先争优活动图片展、理论成果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全面回顾我县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集中展示活动成果,特别要展示通过活动促进教育科学发展的成果。同时查找不足,进一步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2012年“七一”前夕,县教育局就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并专项表彰一批“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四、学校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
全县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党组织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切实把学校创先争优活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一)落实领导责任。学校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关系,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各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统筹安排,加强对学校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县教育局要加强对全县学校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指导。各学校党组织都要成立活动组织机构,配备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做到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加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长效机制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整体水平提高的实践载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制定规划,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参与的积极性,确保“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加强指导督查。全县各党委和县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指导和督促检查,要采取听取汇报、专题调研、交流研讨、随机抽查等形式,了解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推动活动顺利开展。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调研和点评。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要及时提出批评,要求限期整改。
(三)注重宣传引导。要注重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简报、宣传橱窗、校园网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事迹,大力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经验做法和实际效果。各学校要通过组织专题演讲、报告、宣传栏、张贴标语、开辟网上专栏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在全系统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四)坚持统筹兼顾。要把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推进我县教育全面发展的总目标结合起来,与全面落实本学校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结合起来,与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坚持与时俱进,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深入细致的工作,不断丰富创先争优活动的形式和内容,营造学先进、比先进的浓厚氛围。从实际出发,以促进工作、促进科学发展、促进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设计适合本单位特点的活动载体,真正把活动组织好,开展好,出成效。
中共休宁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201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