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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休宁县“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10/21 9:54:51] [字体: ]

信息来源:休宁教育  ‖  发稿单位: 教研室   ‖  发布时间:20161017  ‖  查看1098  ‖   字体:[] [] []

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黄山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继续深化课程改革,紧紧围绕提高教育质量这一战略主题,进一步加强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形成我县结构合理的骨干教师队伍,结合《关于开展2016年黄山市“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黄教研〔201619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2016年休宁县“骨干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资格

1.凡我县中小学(含民办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曾获市、县级“教坛新星”称号(获此荣誉称号须满三年)及符合县级“骨干教师”评选条件的老师均可参加县级“骨干教师”评选。

2.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11日以后出生)。

3.从事所申报学科(专业)教龄须8年以上,具有一级教师以上职称。

4.取得黄山市中小学教师教育信息技术培训合格证书(同等条件下,考核为优秀者优先参评),尚未安排参加培训的人员须提供县教育局出具的证明。

5.担任校、园长(含副职)人员须仍在教学一线任教。

6.已获市县“名师”、市县“学科带头人”、市县“骨干教师”称号的不再推荐参评本次县级“骨干教师”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政治思想与师德修养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业务精、作风正,具有较强的带头和示范作用。

2.忠诚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无损害学生身心健康行为;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行为,具有良好的师德风范

3.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强的改革创新精神。

4.8年内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并至少有1次年度考核为优秀

(二)文化素养

1.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以上(语文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均需达到等以上)。

2.小学教师必须符合规定学历,高于规定学历者依次优先参评。

3.掌握任教学科必备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教学方法。了解相关学科的课改情况;了解国内外教育动态、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和方法。与时俱进,是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的排头兵。

4.能够对青年教师进行课标、教材、教法及学生学法指导。在校本培训过程中发挥骨干作用。

(三)教育教学教研方面

1.有较强的科研意识和一定的教改、科研能力,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起带头作用。能够及时了解、掌握当前教改、科研动向

2.近八年来,教育教学必须具备下列各项条件:

1)曾经有过班主任(含辅导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等)经历,并获得校级以上表彰,或思想政治方面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的表彰。

2)胜任教学工作,中小学教师(含中职学校)在教学测评中成绩突出,需在同类学校教学评估中有3次四分之一成绩,并提供教研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幼儿园教师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教学业绩实证材料。

3)参选者需要提交上一学年度由学校验证的原始教学设计或教案。

4)在县级以上(含县级)教研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得县级一等奖一次或市级三等奖两次或市级二等奖以上一次,或在市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含《黄山教育》)发表有价值的专业文章一篇或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有价值的专业文章一篇。

5)近八年里积极参加县级以上优质课评比、技能大赛等活动获县二等奖一次或获市三等奖以上一次或参加县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已结题)。

6)在县级以上教研活动中做专题发言1次以上,并获得好评。

三、评选办法

1为加强对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领导,教育局成立休宁县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汪国光

副组长:吴龙生 

成员:汪新培 吴雁翔 项雪华 林静芬 宁志跃 谢红兵  潘建平       胡志宏 汪建云

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教研室,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和具体实施。评委由县教研室教研员及有关学科专家组成

    2教师本人申报,所在学校(单位)推荐,公示1周后上报,此项工作须在20161028日前完成并报县教研室。

    3推荐上报人员填写《休宁县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推荐表》一式3份,《休宁县中小学骨干教师推荐人选一览表》1份及电子稿(Excel格式),学历证书、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论文论著、获奖证书等各种证明材料复印件(经学校审核并加盖公章)组档后上报县教研室

4.县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先进行材料核,最终确定县级参评人员并进行说课考核。

四、表彰

被评为休宁县骨干教师者,由教育局颁发休宁县骨干教师证书,并通报表彰;级骨干教师可以优先推荐参加省级骨干教师培训自今年开始将作为评选市级骨干教师的必备条件之一。

五、有关要求

1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宁缺勿滥的原则;要做到评选条件公开、推荐指标公开、推荐人员公开对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给予取消参评资格、通报批评等处理。

2.请各学校将推荐参加市县级骨干教师评选人员的所有材料于20161028日前上报休宁县教学研究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胡志宏       电话:7519362

附件:http://www.xnedu.gov.cn/nzcms_nzweb/sysimage/icon16/doc.gif休宁县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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